一、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规范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的组成与内容,使其达到所需的深度要求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包括新建(改建)铁路、铁路枢纽(单独立项或单独编制文件)、铁路特大桥(单独立项或单独编制文件)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的文件组成三个部分和附录《加深地质工作的文件组成与内容》,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客货共线铁路、货运专线铁路、客运专线铁路、城际铁路、铁路枢纽、铁路特大桥等大、中型建设项目。
铁路中型及以上站房设计文件比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
三、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在项目决策阶段开展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小型项目或工程简易的项日可适当简化,在决策阶段开展可行性研究,实施阶段开展施工图,其文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项目决策及实施的要求。
四、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根据国家批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收集相关资料,经社会、经济、运量调查及现场踏勘后编制。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括:客货运量预测;系统研究项目在路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及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出线路起迄点及线路走向方案和建设规模(改建铁路应对其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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