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 (试行)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llocated Indemnificatory housing in Tianjin 2024-09-10 发布 2024-10-01 实施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天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 (试行)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llocated Indemnificatory housing in Tianjin 主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4 年 10 月 01 日 2024 天 津 津住建设函[2024]25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 2024 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 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函[2024]146 号)要求,天津 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计院 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 (试行)》,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 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 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城 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 前 言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 年天津市工 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函[2024]146 号),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 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天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 房建设导则(试行)》。 本导则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 总结保障性住房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其他省市标准,在充分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审查修改后定稿。 本导则共分 7 章,主要技术内容:总则;基本规定;规划与 配套设施;住房设计;建筑设备;专项设计;装修装饰。 本导则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城 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如发现本导 则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或补充,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天津市 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兰坪路 18 号,邮编:300190)以供再次修订时参考。 本 导 则 主 编 单 位: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 导 则 参 编 单 位: 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华惠安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赵春水 曹 宇 王连顺 赵杰萍 刘 伟 张 波 廉学勇 韩佳伶 韩 帅 蔡建军 刘建伟 熊碧峰 范 靓 郭 宇 金 彪 刘德忠 吴书驰 侯广明 王 梓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郝恩海 宋 昆 康淑娟 杨彩霞 刘钦振 田砚杰 刘莉娜 目 次 1 总 则.1 2 基本规定.2 3 规划与配套设施.4 3.1 选址.4 3.2 规划指标.4 3.3 公共服务设施.5 3.4 交通设施.5 3.5 市政设施.6 3.6 室外环境.7 4 住房设计.8 4.1 一般规定.8 4.2 套型分类与组合.8 4.3 套内空间.9 4.4 公共空间.10 5 建筑设备.11 5.1 一般规定.11 5.2 给水与排水.11 5.3 供暖、通风与空调.12 5.4 电气.13 6 专项设计.14 6.1 绿色建筑与节能.14 6.2 装配式建筑.14 6.3 无障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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