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保证厅堂扩声系统设计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达到安全节能、环保、经济及服务区听音良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
1.0.3本标准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3A 厅堂类型和等级的选择应根据厅堂建设目标任务或功能定位选定。
1.0.4扩声系统设计涵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与土建等专业设计同步进行及配合,并出具各阶段完整的相关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建设行政部门的规定1.0.5扩声系统设计者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指导扩声系统工程的实施及调试。
1.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扩声系统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
在声场环境中,实现将声源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形成的声场环境过程中的设备系统2.0.1A 多声道扩声系统multi-channel sound reinforcementsystem
比单声道、左右双声道和左中右三声道模式有更多声道的扩声系统,标称N声道扩声系统
2.0.1B 主声道扬声器系统main channel speaker system指扩声系统的主要声道扬声器系统。强调声像一致性的厅堂,主声道扬声器系统一般位于观众席前方。2.0.1C 声道覆盖范围the coverage of speaker system channel
额定带宽声频信号在覆盖声场内最大声压级下降6dB的边界包含范围
2.0.1D 声景观soundscape个人或群体在某场境下对声环境的感知、体验或理解2.0.1E电子声场增强系统electronic sound field enhance
ment system
运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通过分布于厅堂或自由空间各点位的扬声器系统实时重放经特定算法的声信号,以增强主观听音效果,包括虚拟特定场景下声反射或混响声音的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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