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发布的7项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一览表
序号图集号统一编号图集名称
01新22S1DBJT27-191-24卫生设备工程
02新22S2DBJT27-192-24给水工程
03新22S3DBJT27-193-24室外排水工程
04新22S4DBJT27-194-24专用给水工程
05新22S5DBJT27-195-24热水工程
06新22S6DBJT27-196-24消防工程
07新22S7DBJT27-197-24建筑中水处理工程
3适用范围
3.1 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物和建筑小区额定处理规模1㎡/h~25m/h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2 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3本图集采用的一体化生活污水成套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具有布局紧凑、组合灵活、安装方便、投资节省、工期短等特点。
3.4 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下地区。
3.5 埋地安装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顶部覆土深度不超过1.5m,底部埋设深度不超过5.5m.
3.6 设备可在环境温度0℃~45℃(进水温度:10℃-40℃),相对湿度小于95%,海拔高度小于1500m的环境中正常工作,如超出上述范围,应复核并采取相应措施。
4编制内容
4.1 以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工艺和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两大类工艺作为本图集的主体工艺,以成套设备选用与安装为核心,各工艺按:选用说明→选型一览表→工艺流程→平面布置→设备安装图进行编制。为主体工艺服务的配套设施:格栅、毛发聚集器、过滤器、投药设备、标准排放口、调节池、中水池、消毒池、污泥池、除臭系统、消毒系统及附属设施归为通用处理单元。
4.2 图集分为四部分,分别为:总说明、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工艺成套设备选用与安装、膜生物反应器工艺成套设备选用与安装和通用处理单元选用与安装。
4.3本图集编制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按安装方式分为室内地面和室外埋地两种形式,分别应用于不同场合。当采用室外埋地式安装时,设备和管道覆土的深度应满足3.5节要求,
5 工艺选用及适用条件
5.1工艺流程
根据进水水质指标及出水水质要求,本图集提供自预处理至排水口的两种组合处理工艺。污水经格栅池去除大颗粒悬浮物,通过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然后提升至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进行生化或深度处理,经消毒后达标排放或回用。成套设备产生的污泥在污泥池进行浓缩,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浓缩后的污泥定期处置或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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