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截图:
DB13(J)∕T 8552-2023 城市排水防涝智能监管系统技术标准
1 总则
1.0.1 为规范城市排水防涝智能监管系统建设,提升城市内涝监测预警能力,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智能监管系统的建设、验收和运行维护1.0.3 城市排水防涝智能监管系统的建设、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城市排水防涝智能监管系统intelligent supervision systemof urban drainage and flooding prevention
基于物联网、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实现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可视化管理、指挥调度、灾害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2.0.2 排水防涝设施diainage and flood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acilities具有排水防涝功能的各类设施的统称,包括雨水口、检查井,排水管渠、泵站、闸站、雨水调蓄池、排放口等。2.0.3 地表雨水行泄通道surface iun off channel of stomm wate1输送、排放排水管渠不能接纳的雨水的地面通道,包括排水干沟、排水干渠、部分市政道路等。
2.0.4 信息采集层 informmation collection layer
通过特定的传感器采集信息资源的系统层级,包括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2.0.5 平台层platform layer
在系统中以软件为核心,为应用服务提供开发、运行和管控的系统层级。
2.0.6 应用层application layer
在系统中依据用户需求对应用功能进行模块划分并实现业务操作的系统层级。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