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313-2023 码头岸电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码头岸电设施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保障岸电设施完好、安全可靠、运行稳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码头、件杂货码头,邮轮码头、滚装码头、客运码头、公务船码头岸电设施的运行维护。
1.0.3 码头岸电设施的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 岸电设施运行维护应包括巡检和维护
2.0.2 岸电设施运行维护应根据岸电电乐等级、设备使用要求、现场操作规程等制定计
划。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2.0.2.1 运行维护计划应每年制定一次,并可根据需要补充修订。2.0.2.2 运行维护计划内容应包括设备检查和日常保养计划、设备及零部件更换或检修计划、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检查测试计划等。
2.0.2.3 运行维护计划应依据岸电设施上一年度运行情况调整和优化。2.0.3岸电设施运行维护中发现设备异常或必要时,应对主要设备进行检测。岸电设施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码头岸电设施检测技术规范》(JTS155-1)的有关规定。2.0.4 岸电设施运行维护信息宜纳人岸电管理信息系统。2.0.5 岸电设施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应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运行维护工器具,做好安全防护。
2.0.6岸电设施运行维护所需技术资料应包括主要下列内容:
(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系统技术参数、设施设备配置清单等:
(2)建设文件,包括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报告、验收报告等
(3)系统检测报告;
(4)船舶供电记录;
(5)维护保养记录。
2.0.7 岸电设施运行维护应对发现的异常现象进行判定,并对常现象判定过程和处理措施等进行记录。
2.0.8 用于岸电设施的消防装置的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CB5503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