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网友:清
提问日期:2024-08-16 10:49:42
请问各位老师 我是施工单位,跟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钢檩条由乙方自供且包含在合同价内。现在呢,乙方不供应这些材料了,钢檩条转为甲供材。请问各位老师,我怎么扣减这部分合同额呢?是用预算材料数量*含税价吗?还是用预算材料数量*不含税价呢?
解答网友:连大师
专家
核心在于 改为甲供材的材料价 如何界定
原报价是否可区分材料价 原合同是否约定类似情况如何处理
若什么都没有 建议重新拟定协议,材料价据实计入
材料价最后都是要税后合计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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