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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公布2021 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
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津住建设[2022]10 号)要求,天津市
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材业协会等单位修订完
成了《天津市建筑用界面处理剂应用技术规程》,经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编号为DB/T 29-133-2024,自2024 年9 月1 日起实施。原《建筑
用界面处理剂应用技术规程》(DB/T 29-133-2016)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
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建材业协会。
本标准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建
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建材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 年5 月31 日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用界面处理剂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促进界面处理剂低碳化、绿色化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中普通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或砖,保温材料和陶瓷砖铺贴用界面处理剂的性能要求、施工和验收。1.0.3 建筑用界面处理剂的性能要求、施工和验收等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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