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网友:缘分
提问日期:2024-08-02 09:25:23
1、招标时,业主为模拟清单,我方按照常规进行组价报价。
3、业主咨询根据清单单价高低重新编制了一个交房标准,价格减少了500多万
4、我方是不是可以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9.3.3条:9.3.3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费用及利润补偿。
进行追加差额?
解答网友:long
可以提出,因价格减少导致利润不能被包含在其他工作中,计取费用及利润的补偿(一般是拿不到这部分钱,可以争取,或结算时与其他争议项打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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