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电专业涉及工作票(单)种类
任何情况下严禁无票作业,应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填写相应种类的工作票,所称“工作票”泛指不述票(单)
1.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2.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3.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4.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5.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
6.变电站(发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7.变电站一级动火工作票;
8.变电站二级动火工作票
9.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10.变电站工作任务单。
(二)工作票内有关人员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每年须经考试合格,并经地市公司批准后以正式文件公布。相应的安全责任详见《变电安规》的规定,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2.参与公司系统所承担的电气工作的外单位工作人员应熟悉《变电安规》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认可,报地市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安监部备案,方可参加工作。
3.特殊工种(电焊、气焊、起重等)作业人员在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每年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并经地市公司批准后以正式文件公布。
4.工作票所列入的专责监护人,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变电安规》,是本次工作的工作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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