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网友:随遇而安
提问日期:2024-07-24 10:00:27
编标单位编标时单独装饰工程套取了综合脚手架,然后招标文件中注明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实际施工就是外立面涂料,故审计时,因没有满足综合脚手架的项目特征,将综合脚手架扣除,重新套取外立面脚手架。现施工单位想与建设单位重新签署合同,将措施费用包干,如果合同签署,此费用是否合理?招标文件中没有对于措施费用包干进行注明,是否可以扣除?
解答网友:xagcc
钻石专家
不可以的。
解答网友:zhangy
钻石专家
没有满足综合脚手架的项目特征时,就需要重新组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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