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候季节划分》DB65_T 4749-2023

气候季节划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候季节的划分指标、常年和当年气候季节的界定方法以及气候季节早晚和长短等级划分的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与气候季节相关的监测、预测业务服务与研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候季节 climatic season
以气温划分的时间段。
注:通常将一年按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的顺序划分为四个季节。
[来源:GB/T 42074-2022.3.1]
3.2
日平均气温 daily mean air temperature
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一天中北京时间02时、08时、14时、20时四个时次气温的算术平均值。
3.3
5天滑动平均气温5-day moving average air temperature
基于逐日平均气温序列,依次计算的某日及其前4日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的算术平均值。
3.4
常年值 noral
最近连续3个整年代的气象要素平均值。
注:按照世界气象组织(WMO)的相关规定,每年代更新一次,即2011年一2020年期间,采用1991年一2020年的平均值作为其常年值,依此类推。
[来源:GB/T21983-2020.2.27.有修改]
3.5
常年气候季节normalclimaticseason
由常年5天滑动平均气温序列确定的气候季节(3.1)。
注:包括起止时间和长度。
[来源:GB/T 42074-2022.3.5,有修改]
3.6
当年气候季节climaticseason ofcurrent year
由当年5天滑动平均气温序列确定的气候季节(3.1)。
注:包括起止时间和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