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0.1 为规范智慧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推动陕西省建筑行业绿色化、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编制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智慧工地建设。
1.0.3 智慧工地建设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陕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智慧工地smart construction site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造过程中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全面感知、收集、传输、处理、分析,实现科学管理的施工工地。
2.0.2智慧工地管理系统systemfor management of smart con-struction sites
通过集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资源信息,及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管理要素进行全面采集和处理,实现高效协同、智能决策的信息系统。2.0.3 智慧工地建设the construction of smart construction site
包括智慧工地管理系统部署及验收、运维,建立配套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实施方案等满足智慧工地管理应用的实施过程。
2.0.4 数字化验收 digital acceptance
以建筑信息模型为载体,应用数字化技术辅助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体系。
2.0.5 智慧工地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 of smart construction site用于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收集、传输、处理、显示各类信息的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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