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091-2024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编制指南

1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升城镇环境质量,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陕西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城镇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城镇中心城区外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可参照执行。
1.0.3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应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可行、绿色低碳的理念,坚持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1.0.4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生活垃圾 solid waste
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作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见本指南附录 A。
2.0.2分类four-type separation method
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2.0.3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solid waste sorting point
用于接收生活垃圾首次投放的场所,须具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等基本设施。
2.0.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solid waste sorting collection point小区或单位内用于集中存放生活垃圾投放点归集垃圾的场所。
2.0.5 大件垃圾 bulky waste
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如废家具)及各种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
2.0.6大件垃圾拆分中心bulky waste separation center按规定设置,用于收集、拆分大件垃圾的场所。
2.0.7 可回收物分拣中心recyclable sorting center
由专人或专业设备对可回收物进行分拣的地点
2.0.8 有害垃圾暂存点hazardous waste temporary storage point按规定设置,用于暂时存放有害垃圾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