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 T 1690—2017)高清PDF下载

ICS 65.020.40 B64 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 行业标准 LY/T 1690—2017 代替 LY/T 1690-2007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restoration of low function forest (标准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标准发布稿,请以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10-27 发布 2018-01-01 实施 国家林业局 发布 LY/T 1690—2017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低效林改造的原则 . 2 5 类型划分与评判标准 . 2 6 改造方式与技术要求 . 4 7 作业设计 . 6 8 施工管理 . 7 9 监测与档案管理 . 7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低效林小班现状调查与改造设计表 . 9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低效林改造作业小班评分表 .11 参考文献 . 12 I LY/T 1690—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 LYT 1690-2007《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与LYT 1690-2007 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化: ——引用的规范性文件,“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分别改为 2016、2015 年修订版。 ——增加“低效林改造的原则”(见第 4 节)。 ——增加“目标林 分”的术语和和定义(见 3.6)。 ——类型划分,将“残次林”、“劣质林”(见 2007 版的 4.1.1.1, 4.1.1.2)分别改为“轻度退化 次生林”、“重度退化次生林”(见5.1.1,5.1.2),将低效人工林组合命名。 ——评判标准,将统一的通用标准、生态标准、经济标准(见 2007 版的 4.2.2, 4.2.3, 4.2.4), 改为按照低效林类型逐一提出评判标准(见第 5 节)。 2 ——技术要求,将一次连片作业的更替改造面积高限改为 4 hm (见 6.1.6 和 2007 版的 5.2.2), 增加“改造目标”(见6.2.3)。 ——调整“低效林小班现状与改造设计表”(附录 A)。 ——增加“低效林改造作业小班评分表”(附录 B)。 ——增加“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 A、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5)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宏、陆元昌、吴秀丽、雷相东、蒋三乃、谢阳生、曾宪芷、刘宪钊、刘羿、 卢军、程志楚、覃庆锋。 本标准于 2007 年首次发布,2017 年第一次修订。 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