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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交发[2024]172号
关于印发执行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预算编制前期工作费等费率调整表的通知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经厅研究,现将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预算编制前期工作费等费率调整表印发,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024年5月1日前已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公路建设
项目前期工作费仍执行原取费标准。本次费率调整适用于西藏自治区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公路养护工程可参照执行。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执行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预算编制前期工作费等费率调整表的通知》(藏交发[2020]234号)同时废止。
附件:1.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费率调整表
2.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费费率调整表
3.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费率调整表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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