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国际文化中心项目基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计价争议的复函
粤标定函〔2021〕44号
广东南传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广州国际文化中心项目基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9年3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发包人广东南传广场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由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约定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合价包干,工程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现工程处于竣工结算阶段。根据上传的项目资料,经研究,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基坑西侧与地铁之间加固区搅拌桩修改为Φ1400深层搅拌水泥桩,图纸变更时间是2019年6月12日,主要施工参数为“间距1200mm,采用两搅两喷,每米P.O 42.5R水泥用量800kg/m,注浆压力0.4~0.6Mpa,深度要求不少于16m”,发承包双方就Φ1400深层搅拌水泥桩如何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Φ1400深层搅拌水泥桩可根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2018)》已有的Φ850~Φ1200深层搅拌水泥桩定额子目使用插入法计算,以Φ1200深层搅拌水泥桩定额子目基础上乘1.58的系数进行计算人工及机械等费用,水泥用量按实际调整;同时承包人提供的专利证明材料为2009年的实用新型专利,距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已接近10年,并经市场了解,现阶段大直径深层搅拌水泥桩施工技术已普及,在承包人一直未能提供Φ1400深层搅拌水泥桩的相关专利资料情况下,不应计算专利增加费。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出的换算方法计算的人工及机械费与承包人劳务分包实际价格相差甚大,且Φ1400深层搅拌水泥桩的施工目前在市场上属于专利技术,需要使用专门特制机械,施工成本上相对常规大直径搅拌桩存在机械的专利增加费用,人工机械费要远高于常规大直径搅拌桩换算的费用,应按劳务班组分包的价格进行结算。
我站认为,本次变更涉及的Φ1400深层搅拌水泥桩在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中也没有适用的定额子目,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72.2条款第(4)点约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项目且无相关定额和指导价格参考的项目,按照施工当时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的约定,双方秉承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应对施工当时的市场价进行充分询价,并按施工期的市场价格水平协商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