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三乡镇美丽宜居村白石村教育路建设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粤标定复函〔2022〕1号

中山市三乡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广东炫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中山市三乡镇美丽宜居村白石村教育路建设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20年9月7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中山市三乡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原中山市三乡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由广东炫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计价方式为清单计价,现工程处于竣工结算阶段。依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交警部门于2020年10月19日在巡视至施工路段时,提出要求承包人补办中山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设施建设、开设路口工程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发包人于2020年10月21日提出申请,于2020年11月30日获得批复,期间41天暂停施工。承包人于2020年12月1日重新按批复意见组织分段、分幅施工,直至2021年1月14日工程竣工,延期27天。经发包人同意,合同工期顺延68天。但在结算复审时,复审单位对办理占道施工许可延误的工期予以认可(2020年10月21至2020年11月30日,共41天),其余超期的27天按合同约定扣减延期罚款2.7万元。承包人认为本工程位于三乡镇白石村交通繁忙的地段,过往车辆较多,交通流量大,按交警部门意见,需分段、分幅施工,影响了工程进度,施工时间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4日含道路养护完成后开放通车,因此项耽误工期27个日历天,且发包人、监理人已同意顺延工期,故不同意27天延期罚款。

我站认为,发承包双方首先需要分析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交警部门审批后,承包人实施的施工方案是否为交警部门要求或者满足交警部门要求而采用分段、分幅施工方式,是否对施工进度产生实质性影响从而影响了工期。如交警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未改变原施工内容和工期,工期延误是由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利造成的,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第7.5.2条约定执行。如工期延误是非承包人原因的责任,则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7.5.1约定办理工期顺延手续和费用补偿。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