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标定复函〔2022〕63号
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横琴天沐琴工程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11月4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防雷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采用的屋面楼板暗敷防雷接闪网,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3条约定按《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进行组价,双方就暗敷防雷接闪网执行避雷网沿混凝土块敷设定额中的辅助材料费如何计算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定额中多种辅助材料在实际施工时不存在,不应计价。承包人认为,属于定额综合考虑,不应调整。
我站认为,暗敷防雷接闪网安装属合同新增清单项目,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3款变更价款的约定及设计图纸的施工要求,暗敷防雷接闪网的施工工艺、施工内容与均压环相似,建议双方按《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均压环相应定额子目计价,同时遵循定额应用原则,不论定额子目辅助材料与实际使用是否相符,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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