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汕湾智苑科技园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粤标定复函〔2022〕86号
深圳市深汕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深汕湾智苑科技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问题的来函及相关补充资料收悉。
2018年12月18号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发包人深圳市深汕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单位名称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承建,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深圳《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 22-2015(以下简称“测绘规范”)测绘的面积与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国家建筑面积规范”)计算的面积不一致,发承包双方就建筑面积计算的依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明确约定工程建筑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审批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的总建筑面积与依据测绘规范测绘的竣工后总建筑面积均为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建筑面积,故建筑面积应按竣工测绘的面积计算。承包人认为,测绘规范适用于房地产产权、户籍管理服务,但不适用于计算项目造价的建筑面积,加上合同专用条款第13.5条变更价款编制依据中明确,建筑面积执行国家建筑面积规范的有关表述,故本项目应使用国家建筑面积规范。
我站认为,合同相关条款显示,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新增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无专门条款约定工程造价的建筑面积计量以测绘规范进行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8.1.1条“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规定,结合对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合同条款等资料及行业计价通则的理解,本项目包括住宅部分凹阳台在内的建筑面积计算均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