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标定复函〔2023〕53号
广州黄埔中禾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隆平院士港一期、二期工程EPC项目涉及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12月3日签订的EPC项目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州黄埔中禾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清单综合单价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以中标下浮率确定,措施项目费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结合合同约定进行总价包干,施工图预算编制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 》,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工程划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用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加上疫情防控政策和常态化管理要求,发包人采纳承包人提出的租用划用红线以外土地建设生活区、办公区及临时设施的建议,并与承包人、出租方、见证方签订了《租用临时用地协议》,承诺该土地租赁费用由承包人先垫付,结算时按实结算。发承包双方因该租赁土地费用产生计价争议。发包人认为,施工图预算中以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已包含临时设施租地费用,不应另行补偿。承包人认为,临时设施的租地费用属于土地使用费,不包含在合同施工部分的工程费中,发包人应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补偿承包人该部分费用。
我站认为,《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包含土地使用费或土地租赁费用,仅包含临时设施的搭设及拆除费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临时租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即非承包方原因产生的红线外场地租赁及复垦复绿等费用应由发包人负责并列入概算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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