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77)关于塔吊拆除方案变更的计价争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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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8年8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投标时平面布置的3台塔吊拆除方案均为使用25t汽车吊,因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新增1台塔吊,实际实施的“塔吊拆除施工方案”为采用QAY650汽车吊进行拆除作业。发承包双方对塔吊拆除方案变更费用计取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合同约定措施费包干,应按合同约定不调整费用。

承包人认为,原投标清单3台塔吊及新增1台塔吊拆除费用均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三、我站观点

投标时的3台塔吊安拆费用应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不作调整;但因变更导致新增1台塔吊可按实施时“塔吊拆除施工方案”计算拆除费。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2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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