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8-黑龙江省《水利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规范》DB23_T 3653-2 023

资源简介/截图:

资源简介/截图:
ICS 27.140 CCS P 55 23 黑龙江省 地方标准 DB23/T 3653—2023 水利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规范 2023 – 12 – 29发布 2024 – 01 – 28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3/T 3653—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北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勇、苏安双、李刚、李兴勇、高汝江、李佳民、孟凡红、吴宝峰、郝新宇、 张鹏远、王兰冰、王淼、倪灿帮、卢彦、张璐璐、韩鹤、王涛、周广云、刘东旭、张晗。 I DB23/T 3653—2023 水利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术语、基本内容、数据调查以及相关成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水利基础数据资源调查,其他涉及水利相关调查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SL/T 213-2020 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 SL 502-2010 水文测站代码编制导则 DB23/T 3416-2023 水利地理要素设置与使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SL/T 213—2020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水利对象 在水事管理与活动过程中所涉及其事权范围内的自然实体、水利设施和管理概念等,例如:河流、 水库大坝、水资源分区等。 [来源:SL/T 213-2020,3.1] 水利对象分类 将水利对象划分为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监测站(点)和其他管理对象等 4 个抽象类,每个抽象 类又划分为若干实体类的过程及划分结果。 [来源:SL/T 213-2020,3.2] 水利基础数据 水利对象年度内相对稳定的属性及主要特征的数据。 4 调查基本内容 调查基本内容 调查基本内容包括水利对象的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调查基本内容详见表1。 1 DB23/T 3653—2023 表1 调查基本内容表 序号 抽象类 水利对象 属性数据 空间数据 1 河流 基本特征、自然特征、水文特征 矢量数据(线、面) 江河湖泊 2 湖泊 基本特征、水文特征 矢量数据(面) 3 监测站(点) 测站 基本情况、特征指标 矢量数据(点) 4 水库 基本情况、工程特征指标、工程作用与效益、管理情况 矢量数据(线) 5 堤防 基本情况、工程特征指标、管理情况 矢量数据(线) 6 水电站 基本情况、工程特征指标、工程作用与效益、管理情况 矢量数据(线) 7 水闸 基本情况、工程特征指标、管理情况 矢量数据(点、线) 8 泵站 基本情况、工程特征指标、工程任务、管理情况 矢量数据(点) 9 引调水工程 基本情况、工程特征指标、工程作用与效益、管理情况 矢量数据(面) 水利工程 基本情况、工程规模、水质与处理工艺、输配水管道、管理 10 农村供水工程 矢量数据(点、线) 情况 11 灌区 基本情况、灌区规模、管理情况、渠(沟)信息 矢量数据(面) 涝区 基本情况、涝区规模、治涝工程、涝区建筑物、管理情况 矢量数据(面) 12 蓄滞洪区 基本情况、特征指标 矢量数据(点) 13 橡胶坝 基本情况、工程特征指标、管理情况 矢量数据(点) 调查说明 基础数据资源调查类别如下: a) 河流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1; b) 湖泊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2; c) 测站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3; d) 水库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4; e) 堤防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5; f) 水电站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6; g) 水闸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7; h) 泵站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8; i) 引调水工程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9; j) 农村供水工程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10; k) 灌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11; l) 涝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12; m) 蓄滞洪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13; n) 橡胶坝基础数据资源调查说明详见附录A.14。 5 数据调查 调查准备 5.1.1 收集资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