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使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避免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 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 44号)、《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和《海南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DBJ 46-07-2022)等文件规定,现对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使用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及基础设施、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从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环节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 89号),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和使用落实到位。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现行国家、行业和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和智慧工地等所需要的费用(详见附件1海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容),包括:
(一)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是指承包人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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