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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求《关于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提取使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各建设、施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其他有关单位及个 人: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 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 生活条件,避免施工进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根据《建筑工程安全 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办〔2005〕 89号 )、《住房城 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 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 44号) 和《海南省建设工程文明 施工标准》 (DBJ 46-07-2022)等文件规定,我厅起草了《关于我 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取使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 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同步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11 月 18 日前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曾政良 电话: 65346912 邮 箱: dek_dez@hainan.gov.cn —1—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取 使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建设、施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我省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避免施 工进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 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和《海南省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DBJ46-07-2022)等文件规定,现对我省建设工 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取使用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及基础 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 化等各种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从设计、招标、报建、施工、 监理、监督等各环节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 用与提取落实到位。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 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 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所需要 的费用等。包括: (一)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 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是指承包人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 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 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安全文明施工费在计算时按照基本部分和浮动部分分开计算。 三、基本部分按照附表进行计算,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所必 需费用,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部分, 费用一次拨付给承包人。 四、浮动部分按照创建质量(奖项)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 次,项目竣工验收且没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以上(含一般安全事故) 的,浮动部分结算时可按合格计取;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和省 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浮动部分按优良计取。 (一)国家级优质工程包括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 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 生产标准化交流项目等。省级优质工程包括获得海南省建设工程“ 绿岛杯”奖和海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 (二)工程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创建质量(奖项)时,按照 达到等次计取浮动部分费用;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时,按照实际 获得等次计取;超出合同约定目标时,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根据合 同约定计取,合同未明确约定的,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五、凡工程项目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以上(含一般安全事故)的, 一律扣除浮动部分费用。 六、工程项目按照单位工程汇总累计的方式计算安全文明施工 费,地下室与地上建筑分开计算,若项目存在几个地下室(互不连 通)的,每个地下室单独列项计算;建施安责险、视频监控费用、 扬尘噪音监测费用和实名制系统管理费不再单列。 七、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 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原《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琼建质[2009]242 号)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琼建定[2018]48号)同时停止使用。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反映。 附表:海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 附 表 : 海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表 建筑工程 单独装饰装 安装工 市政工程 园林绿化工 房屋修缮 专业名称 (%) 饰(%) 程(%) (%) 程(%) 工程(%) 综合价 综合价 人工费 综合价 综合价 综合价 计算基数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综合价5000万 元以内(含本 6.57 3.22 23.60 3.85 2.48 3.02 数) 综合价5000万 基本部 元-1亿元以内 3.94 1.93 14.16 2.31 1.49 1.81 分 (含本数) 综合价1亿元以 2.63 1.29 9.44 1.54 0.99 1.21 上 浮动部 浮动部分的计算基数为基本部分的50%,合格时按照基本部分的50%×60%计算,优良时按照基本 分 部分的50%×100%计算。 备注:1.本费率以单位工程计取,各专业分开计算。 2.本表按照费率区间进行分级计算。计算示例:某建筑物综合价为1.2亿元,应按照5000万× 6.57%+5000万×3.94%+(12000万-10000万)×2.6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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