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与GB/T18772-
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
–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场界环境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苍蝇密度监测和封场后监测的相关内容;
–补充了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监测、地表水监测和填埋堆体渗沥液水位监测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5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与生态高值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光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吉崇喆、王晓云、李晓勇、陈朱琦、程伟、齐长青、冯国杰、苗竹、刘磊、李江山、张晓光、李伟、李季、李全宏、安智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772-2002GB/T187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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