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截图: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
DB/T 29-100-2022
京津冀统-备案号:J16312-2022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exhaust system in residential building
(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
2022-08-02发布
2022-10-01实施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为推动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领域协同发展,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我市2019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2019)6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与部品;5设计:6施工;7性能检测与质量验收。
本标准在天津实施,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邮编300074,电子邮箱:kezhibu407@163.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3 基本规定
3.0.1 排气道系统应在整体设计成型并经系统通风动力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应用至住宅建筑工程中。排气道系统应成系统配套使用,各组成部分应匹配,并应配套供应。
3.0.2 排气道系统应满足排气通畅、防火、不窜气、不倒灌的功能,并应有防火和防窜烟构造措施。
3.0.3 排气道系统的排气道、防火止回阀、屋顶风帽、吸油烟机等构配件物理力学性能和防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0.4 排气道系统的通风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气道系统中每个厨房的排风量不应小于 300m3/h,不宜大于 500m3/h,且应防火、不窜气、不倒灌;
2 排气道系统中每个卫生间的排风量不应小于 80m3/h,不宜大于 100m3/h,且应防火、不窜气、不倒灌。
3.0.5 排气道系统的排气道、防火止回阀、屋顶风帽等的主体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制成。
3.0.6 排气道系统应遵循集成化设计原则,并满足构件和施工安装装配化要求。
3.0.7 排气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现场通风动力性能实体检测。
3.0.8 排气道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后应进行质量验收,并应按附录A的规定填写质量验收表格。4 材料与部品
4.1 排气道
4.1.1 排气道制作选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的规定,其中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42.5;
2 砂宜采用中砂,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用砂》GB/T 14684 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
3 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
4 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的规定;
5 轻骨料及细石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 12 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的规定,其粒径不应大于排气道壁厚的 1/3;
6 排气道宜采用热镀锌电焊网或钢丝网、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或耐碱纤维作为增强材料。热镀锌电焊网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镀锌电焊网》GB/T 33281 的规定,丝径不应低于 0.7mm;耐碱玻璃纤维网布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 841 的规定,经向和纬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均不应小于1000N/50mm,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不应小于 75%,单位面积质量不应小于 130g/m2;
7 界面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07的规定。
4.1.2 排气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应保持完整性和隔热性。
4.1.3 排气道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外表面应平整,不应有麻面、蜂窝、孔洞,增强丝网不应外露;
2 不应有裂纹,内壁交界处宜制成圆角或倒角,预留进气口应通畅;
3 端面应平整无飞边,且应与管体外壁面相垂直;
4 外表面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拉毛处理;
5 产品商标、规格型号或生产企业名称宜标注在排气道外壁进气口下部。
4.1.4 有不大于下列规定的一般缺陷的排气道应进行修补后使用,超过下列规定缺陷的排气道不应使用:
1 每侧壁面的麻面、蜂窝不应超过两处,每处面积不应超过0.01m2;
2 应仅在外壁端面破损,且纵向损坏不应超过 50mm,横向不应超过 100mm。
4.1.5 排气道壁厚可依据制作材料按强度要求确定,厚度不应小于 15mm,且应满足设计要求。
4.1.6 排气道外观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1.6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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