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截图: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
SJG103—2021
无障碍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accessibility design
2021-12-25发布
2022-03-01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584f09d77a5305f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无障碍设计,构建城市无障碍环境,提高全龄全民生活质量,受深 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相关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 依据或参考有关技术标准,并在充分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 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5 城市道路;6 城市广场;7 城市绿地;8 城市建筑;附录 A。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业务归口及批准发布,由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 心负责具体技术条文解释。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无障碍设计,构建城市无障碍环境,提高全龄全民生活质量,确保无障碍设施安 全可靠、便捷实用、均衡布设,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城市建筑等建设工程 的无障碍设施设计。其他或既有建设工程的无障碍设施设计参照执行。
1.0.3 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省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无障碍 accessibility
全龄全民在城市环境中出行及使用工程设施时不存在阻碍。
2.0.2 无障碍设施 accessible facilities
能够辅助全龄全民平等顺畅地参与社会生活的工程设施。
2.0.3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accessible vehicle parking lot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机动车停车位。
2.0.4 小汽车上/落客区 pick up and drop off areas for cars
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和无障碍需求集中的设施周边,方便行动障碍者上下小汽车的区域。
2.0.5 缘石坡道 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出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0.6 盲道 tactile ground surface indicator
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 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7 行进盲道 directional indicator
表面呈条状形,使视觉障碍者通过盲杖触觉及脚感,指引视觉障碍者可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8 提示盲道 warning indicator
表面呈圆点形,用在盲道的起点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位置以及提示视觉障碍者前方将有 不安全或危险状态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9 无障碍通道 accessible route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通道。
2.0.10 轮椅通道 wheelchair accessible path/lane
在检票口、结算口等处为方便乘轮椅者设置的通道。
2.0.11 无障碍出入口 accessible entrance
在坡度、宽度、高度上以及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出入口。
2.0.12 平坡出入口 ramp entrance
地面坡度不大于 1:20 且不设扶手的出入口。
2.0.13 无障碍电梯 accessible elevator
适合行动障碍者、视觉障碍者、听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
2.0.14 升降平台 platform lift and stair lift
方便乘轮椅者进行垂直或斜向通行的设施。
2.0.15 无障碍楼梯 accessible stairway
在楼梯形式、宽度、踏步、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及视觉障碍者使用的楼梯
2.0.16 安全抓杆 grab bar
在无障碍厕位、卫生间、浴间内,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移动和支撑的设施。
2.0.17 安全警示线 safety warning line
用于界定和划分危险区域,向人们传递某种注意或警告的信息,以避免人身伤害的提示线。
2.0.18 无障碍卫生间 accessible bathroom
出入口、室内空间及地面材质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且无障碍设施齐全的小型无性别厕所。
2.0.19 第三卫生间 gender-neutral bathroom
能够方便行动障碍者及其协助者共同使用的不刻意区分性别的卫生间。
2.0.20 母婴室 Baby-Care Room
专为孕期和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及其护理者设置的,用于哺乳、集乳、护理及临时休憩的场所。
2.0.21 无障碍厕位 accessible toilet cubicle
公共卫生间内设置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的方便行动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带隔间的厕位。
2.0.22 无障碍坐便器 accessible toilet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坐便器。
2.0.23 无障碍小便器 accessible urinal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小便器。
2.0.24 无障碍洗手/面盆 accessible wash basin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洗手/面盆。
2.0.25 无障碍盆浴间 accessible bathtub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盆浴间。
2.0.26 无障碍淋浴间 accessible shower stall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淋浴间。
2.0.27 浴间坐台 shower seat
洗浴时使用的固定坐台或活动座凳、椅子。
2.0.28 无障碍厨房 accessible kitchen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厨房。
2.0.29 无障碍客房 accessible guest room
出入口、通道、通讯、家具和卫生间等均设有无障碍设施,房间的空间尺度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活动的客 房。
2.0.30 无障碍住房/宿舍 accessible housing
出入口、通道、通讯、家具、厨房和卫生间等均设有无障碍设施,房间的空间尺度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活 动的住房。
2.0.31 轮椅席位 wheelchair accessible seat
在观众厅、报告厅、阅览室及教室等设有固定席位的场所内,供乘轮椅者使用的位置。
2.0.32 陪护席位 seats for accompanying persons
设置于轮椅席位附近,方便陪伴者照顾乘轮椅者使用的席位。
2.0.33 低位服务设施 low height service facilities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高度适当的服务设施。
2.0.34 轮椅回转空间 wheelchair turning space
为方便乘轮椅者旋转以改变方向而设置的,直径不小于 1.50m 的空间。
2.0.35 容膝容脚空间 knee and toe clearance
位于台面下部,容纳乘轮椅者腿部和足部并满足其移动需求的空间,空间宽度不小于 750mm,高度不小于 650mm,距地面高度 250mm 部分深度为 450mm,其他部分深度为 250mm。
2.0.36 标识设施 signage facilities
通过视觉、触觉、听觉等感官刺激,帮助人们获取城市环境中地理位置和目标方向等信息的设施。
2.0.37 盲文设施 braille facilities
通过可触摸的图形和盲文,帮助视觉障碍者获取信息的设施。
2.0.38 盲文地图 braille map
供视觉障碍者用手触摸的有立体感的位置图或平面图及盲文说明。
2.0.39 盲文站牌 braille station board
采用盲文,告知视觉障碍者车站的站名、公共交通线路和终点站名等的公交、地铁车站站牌。
2.0.40 盲文铭牌 braille signboard
安装在无障碍设施上或设施附近固定部位上,采用盲文以告知信息的铭牌。
2.0.41 盲文门牌 braille doorplate
设置于无障碍客房、无障碍住房/宿舍户门外墙面,方便视觉障碍者定位房间、住户的带盲文的门牌。
2.0.42 盲文按钮 braille button
设置在无障碍电梯、交互设备等无障碍设施上带盲文的按钮。
2.0.43 交互设备 interactive device
依托信息通讯技术,以一定的交互方式,帮助使用者便捷获取信息的设备。
2.0.44 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audible pedestrian signals for street crossing
通过语音提示系统引导视觉障碍者安全通行的音响装置。
2.0.45 无障碍休息区 accessible rest area
设置轮椅停驻位及带靠背和扶手的座椅的休息区。
3 基本规定
3.0.1 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应与地域气候、人口特征、发展进程和城市景观 相协调。
3.0.2 无障碍设施应与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城市建筑等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3.0.3 新建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环境的既有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
3.0.4 无障碍通行设施和无障碍服务设施处应设置标识设施。
3.0.5 空间场所类无障碍设施的地面应平整、防滑。
3.0.6 人体容易触及的无障碍设施应避免尖角、锐利边缘及过于粗糙的表面。
3.0.7 室外无障碍设施宜与遮阳、蔽雨、景观等设施结合设置。
4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4.1 无障碍通行设施
I 一般规定
4.1.1无障碍通行设施可包括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通道、轮椅 坡道、无障碍出入口、门、无障碍电梯与升降平台、无障碍楼梯与台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扶手等。
4.1.2 相关建设工程内部及彼此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路线。
4.1.3 标识物、垃圾桶、座椅、灯柱、报纸架等公共场所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固 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其底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2.00m;如 介于 0.60m~2.00m 之间时,其突出部分的尺寸不应大于 100mm。
4.1.4 在地形险要地段的通行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线。
II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
4.1.5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通行方便、路线短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2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20m 的轮椅通道,供乘轮椅者直接进入人行道和 到达无障碍出入口。轮椅通道与其服务的停车位,不应存在高差;轮椅通道与人行通道存在高差处,应至 少设置 1 个缘石坡道,且应与无障碍通道衔接;
3 地面应平整、防滑,地面坡度不应大于 1:50;
4 地面应设置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标识设施,并应设置引导标识指引到达;
5 电动机动车停车位的充电设施不应影响无障碍通道的有效宽度。
4.1.6 无障碍小汽车上/落客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尺寸不应小于 2.40m×7.00m;
2 与人行通道存在高差处,应至少设置 1 个缘石坡道,且应与无障碍通道衔接。
III 缘石坡道
4.1.7 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面应平整、防滑;
2 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应无高差;
3 距车行道上口边缘 250mm~500mm 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缘石坡道的宽度相对 应;
4 顶端处应留有过渡空间,过渡空间沿坡口一边不应小于坡口宽度,另一边长度不应小于 900mm;内容索引:目次 1 总则………6
2 术语………7
3 基本规定…………..11
4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12
4.1 无障碍通行设施…….. 12
4.2 无障碍服务设施…….. 18
4.3 无障碍信息设施…….. 24
5 城市道路…………..27
5.1 一般规定….. 27
5.2 人行道……… 27
5.3 人行横道….. 28
5.4 人行天桥及地道…….. 28
5.5 公交车站….. 29
5.6 自行车停放区………… 29
6 城市广场…………..30
6.1 一般规定….. 30
6.2 技术要求….. 30
7 城市绿地…………..32
7.1 一般规定….. 32
7.2 公园绿地….. 32
7.3 其他绿地….. 34
8 城市建筑…………..35
8.1 一般规定….. 35
8.2 居住建筑….. 35
8.3 公共建筑….. 37
8.4 工业建筑….. 45
8.5 其他建筑….. 45
附录 A 标识设施………48
本标准用词说明……….52
引用标准名录…………..53
附:条文说明…………..55

资源下载
下载价格3.88 椰币
VIP免费
购买后自动出现下载链接,如有疑问请加微信 xycost
0

评论0

请先
17张竞赛拼贴风PSD分析图合集
17张竞赛拼贴风PSD分析图合集
9分钟前 有人购买 去瞅瞅看

社交账号快速登录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码关注后会自动登录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