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1235-2020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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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 ………………………………………………………………………………………………………1
5消防安全责任与职责……………………………………………………2
6消防安全制度与管理……………………………………………………………………………….4
7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11
8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13
附录A(资料性附录)消防车通道警示标线标志示例图……………………………………………… 1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居民防火公约 ………………………………………………………….17
参考文献………………18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业主、使用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单、多层民用建筑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25201建筑消防设的维护管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A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A/T1245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GB50016和DA/T124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业主 owner
高层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3.2
使用人 user
高层民用建筑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3.3
消防安全责任人the responsible person for fire safety
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人员,即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3.4
消防安全管理人(经理人)the manager for fire safety
单位确定的,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3.5
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员 staffs in charge of fire safety of a certain area
高层公共建筑内负责局部楼层或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4 总则
4.1高层民用建筑应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防止发生火灾,减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