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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标[2017]397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云南省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单位:
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编的《云南省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程》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3/T-83-2017。新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云南省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定》 (云建科 (88)524号)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云南省设计院集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25日
总则
1.0.1为了在云南省膨胀土地区建筑工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根据云南省内膨胀土的工程特性和膨胀土对建筑工程危害有地区性特点制定的,适用于云南省膨胀土地区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
1.0.3膨胀土分布区的工程建设,应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针对膨胀土的工程特性和工程要求,综合考虑区域气候、场地条件、工程类型、施工材料、施工技术和当地经验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适宜有效的防治措施。
1.04云南省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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