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桂建标[2023]7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43 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市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