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截图: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对供电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证居民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总结DB45/T562-2008《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委托广西电网公司、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规范》修订小组,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编写和修改工作。编制组充分调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将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的内容列为强制性条文,经过专家评审,形成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供配电设计;4.设备选型;5.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广西电网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6号,邮政编码:530023)。
本规范主编单位:广西电网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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