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EAS002—2022房屋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为规范房屋工程总承包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清单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计算(以下简称工程计量)和项目清单编制。
1.0.3 发承包人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计量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应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的原则。
1.04本规范分为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后项目清单初步设计后项目清单。具体内容见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1.05房屋工程总承包的计量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房屋工程building works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
2.0.2 工业建筑industrial building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如车间、动力站、烟囱、水塔、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3民用建筑civil building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用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航站楼、车站等.2.04项码item code
用于标识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的名称所采用的阿拉伯数字及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