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运[2019]17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的通知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明确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设施设备系统功能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新建地铁和轻轨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适用本规范,改扩建项目和甩项工程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第二章 前提条件
第三条试运行前应完成系统联调。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按照开通运营时列车运行图连续组织行车20日以上且关键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则)符合以下规定:
(一)列车运行图兑现率不低于98.5%;
(二)列车正点率不低于98%;
(三)列车服务可靠度不低于25万列公里/次;
(四)列车退出正线运行故障率不高于05次/万列公里:
(五)车辆系统故障率不高于5次/万列公里;
(六)信号系统故障率不高于1次/万列公里;
(七)供电系统故障率不高于02次/万列公里;
(八)站台门故障率不高于1次/万次。
贯通运营的延伸线工程项目应按全线运行图开展试运行,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