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37-20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 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调 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包括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 积标准以及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并对相关条文进行了 补充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 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组(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 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城市规划设计中心)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