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编写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市政工程建设对设计深度的要求,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政工程设计分会组织8家设计单位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进行修编。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1.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的加强建设项目节能、安全生产措施及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在部分可行性研究章节里增加了节能、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社会评价等相关内容;
2.对设计阶段的说明书内容及设计图纸做了进一步细化;
3.增加了环境卫生设施工程、园林和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相关内容单独成册,未列入本规定。
本规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各专业主编单位对相应规定负责解释。
参加本次修编工作的单位有: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修编单位具体分工见专业编写分工表。
项目组织:栗元珍钟建
汇稿:张燕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员:
总负责人:包琦玮李艺
给水工程:郄燕秋董红
排水工程:李艺黄鸥
道路工程:聂大华段海林
桥梁工程:邵长宇马骉袁建兵邓青儿丁兴国
隧道工程:曹文宏
防洪工程:刘德昭
燃气工程:杨永慧
热力工程:冯继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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