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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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喷头的现场检验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2 喷头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 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5 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
试验数量应从每批中抽查1%,并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并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检查数量:符合本条第5款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5.2.1 喷头安装必须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系统试压、冲洗记录表。
5.2.2 喷头安装时,不应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隐蔽式喷头的装饰盖板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2.3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1.1 管网安装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冲洗记录表。
8.0.1 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