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1总则 1.0.1为规范公路桥涵设计,按照安全、耐久、适用、环保、
经济和美观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等级公路桥涵的设计。 1.0.3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4公路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
于表1.0.4的规定。 1.0.5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
分类规定见表1.0.5。 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
式桥为两端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
长度。 3.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
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 1.0.6公路桥涵应进行抗风、抗震、抗撞等减灾防灾设计。 1.0.7公路桥涵设计应满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有关要求。 1.0.8公路桥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设计基准期designreferenceperiod为确定可变作用等
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2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servicelife在正常设
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桥涵结构或结构构件
不需进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2.1.3极限状态limitstates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
—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
功能的极限状态。 2.1.4承载能力极限状态ultimate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状态。 2.1.5正常使用极限状态servicea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