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2016]12号)关于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核查,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勘误,见附件。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5月24日
附件: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一)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一).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