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19]23号) 关于柳州市河西桃花源9#-14#楼及地下室工程人工费调整问题的复函

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你中心关于柳州市河西桃花源9#-14#楼及地下室工程人工费调整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发表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工程2011年12月签订施工合同,2012年9月10日开工建设,合同工期为766天。施工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期间定额人工费因政策变化进行了调整。根据该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6.1.1.2的约定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4.1.10条“2”的规定:本工程2013年1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定额人工费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桂建标〔2013〕3号)(以下简称“桂建标〔2013〕3号”)的规定进行调整;2014年7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定额人工费在桂建标〔2013〕3号的基础之上,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即分阶段逐级调整。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5月31日

              

0

评论0

请先
国铁科法〔2021〕15号《国家铁路局关于调增铁路工程造价标 准编制期综合工费单价的通知》
国铁科法〔2021〕15号《国家铁路局关于调增铁路工程造价标 准编制期综合工费单价的通知》
5分钟前 有人购买 去瞅瞅看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

社交账号快速登录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码关注后会自动登录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