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工程
设计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国铁科法〔2022〕26号
为进一步满足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工程设计概(预) 制的需要,根据《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TZJ 1001-2017)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ZJ3001-2017)有关规定,现发布《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一)》。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满足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工程设计概 ()算编制的需要,保障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制定本补充 规定。
二条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设计概 (预)算的编制。
条 泸定县、康定市、雅江县和巴塘县施工措施费地区 分由3 区调整为6 区,白玉县、理塘县施工措施费地区划分由 6 区调整为7 区。各区对应的施工措施费费率按《铁路基本建 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ZJ3001-2017)执行。
第四条 其他费中增列高原高寒地区铁路工程健康保障费。
生活物资运输补贴指为保障施工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给予的运费补贴。按下列公式计算。
生活物资运输补贴=设计概(预)算工日数量(工日)x 0.002(吨/工日)x设计概算汽车运输综合运价率(元/吨公里, 不含税)x运距(公里)×(1+税率)
汽车运输综合运价率按设计概算中分析的材料汽车运输运价 率计列,运距原则上按工地所在地区县级市至工地的平均运距分析计列。
第六条 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 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和《铁路基本建设 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ZJ3001-201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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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铁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