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NB/T 11017-2022正式稿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准化作则 第1:化的结和起》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坑北小街 2 号,邮编:100120)
本文件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中国电建集团北京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引言
近年来,光伏发电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为了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反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和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统一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方法,维护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光伏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 2018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 (2018)100 号的要求,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文件。
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求,并规定了工程量清单格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光伏发电工程发承包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计价活动。
规范性引用文件2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
工程量清单 bills of quantities
载明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设备及装置性材料采购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来源: GB 50500-2013,2.0.1,有修改]
3.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priced bills of quantities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来源: GB 50500-2013,2.0.3]
3.3
综合单价 all-in unit rete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并考虑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来源:GB 50500-2013,2.0.8,有修改]
3.4
分部分项工程 work sections and trades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来源:GB 50500-2013,2.04,有修改]
3.5
措施项目 prelimin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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